一、落实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。
二、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。
三、落实林地、草地、湿地监测调查工作。
四、加强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管理。
六、加强保护动植物宣传和日常监管。
七、全面推进森林市建设。